2013-12-07 21:26 已解决
首先,我们将眼睛向内,从严要求,加强对铁路售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明确“七不准”的纪律要求:一是不准私自携带现金、提包、银行卡、手机等进入工作岗位;二是不准利用当班之机提前制票、抢票、囤积、私留车票;三是不准代买代卖车票;四是不准违反实名制售票规定,私自凭报号出票;五是不准违反规定办理互联网售票及电话订票取票手续;六是不准违规办理退票、改签;七是不准向旅客强行发售指定车次车票。
以上纪律要求,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旅客给予监督。
其次,铁路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倒票“猎鹰战役”,依法查处倒卖火车票违法犯罪活动。各地铁路警方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倒票行为,对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并立案的,给予举报人100至500元奖励。
再次,请广大旅客帮助我们共同维护良好的售票秩序。特别提醒大家: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正规渠道购票,不向他人泄露个人身份信息,不从票贩子手中购票,以免上当受骗;配合铁路部门做好实名制车票核验工作,做到“票、证、人”一致,以免耽误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