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航司内部人员处获悉,民航局于12月14日下发了《安全有序恢复航空运输市场的工作方案》,对国内航空运输市场分阶段恢复做出了具体的引导时间表,首个阶段是即日至2023年1月6日,以2019年日均客运航班量的70%为基数进行恢复,第二阶段是至2023年1月31日,以2019年日均客运航班量的88%为基数进行恢复,第三阶段至2023年3月25日,行业处于稳定恢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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