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股权激励计划引争议,员工离职未兑现
近日,两名美团前员工将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方确认其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行权收据和股份证书。据海淀法院通报,原告刘先生诉称,2011年2月1日其入职三快科技公司,在职期间被授予35000股的股票期权,三快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兴在该通知中签字。2013年8月21日其离职,此后双方因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产生争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02016-07-04327
02016-09-27319
02016-10-05286
02016-10-11228
02016-11-01189
02016-12-01
02018-12-16937
02020-02-22384
02016-07-04
02016-09-2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