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是当今时代的一个重要问题,各国政府、企业和个人都在寻求减少其对环境影响的方法。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的重点任务之一,并要求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作为实现碳中和遏制“两高”项目(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成为了各地工作的重中之重。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各地方层面也密集出台政策控制“两高”产业。
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项目,需要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 万千瓦时的项目,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节能评估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简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开展节能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避免盲目建设导致的能源浪费和用能不合理现象,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并最终达成碳中和的目标。